环
定义
设\(R\)是一个非空集合,在R上定义两种代数运算“+”和“·”,分别被称为加法和乘法,如果下列条件被满足:
(1)\((R,+)\)是一个交换群
(2) \(R\)关于乘法“·”,满足结合律,即\(\forall a,b,c\in R\),有
(3) 乘法对加法的分配率成立,即对任意a,b,c∈R,有:
\[a·(b+c)=a·b+a·c \]\[(b+c)·a=b·a+c·a \]则\(R\) 关于“+”和“·”构成了一个环,记为 \((R,+,·)\) 简记为环\(R\)
环内特殊元素和性质
(1)环是对加法时交换群,对乘法是半群,且适合分配律的代数系统。
(2)在环\(R\)中,加法的单位元称为环\(R\)的零元,记为 \(0\) 。
(3)在环\(R\)中,对任意\(a\in R\),其关于加法的逆元称为\(a\)的负元,记为-\(a\)
(4)如果环\(R\)的乘法满足交换律,即对任意\(a\),\(b\in R\),有:\(a\cdot b=b\cdot a\),则称环\(R\)为交换环。
(5)环\(R\)对乘法运算,并不要求构成群。所以环\(R\)对乘法来说,不一定有单位元。若环\(R\)对乘法有单位元,则称环\(R\)为有单位元的环,并用“1”表示该环的单位元。
(6)若\(\exists a,b \in R\)使\(ab=0\)且\(a \neq 0,b\neq 0\)则称\(a\)为左零因子,\(b\)为右零因子,若一个元素既为左零因子又为右零因子,则称它为零因子。
环的分类
(1)环\(R\)是又单位元、可交换、无零因子的,则称环\(R\)为整环。
(2)设\((R,+,\cdot )\)是一个至少含有两个元素的有单位元环,如果对环\(R\)的任意非零元\(a\in R\),均存在元素\(b\in R\),使得 \(ab=ba=1\),则环\(R\)被称为除环。(除环\(R\)是无零因子环)(\(A^*=A\)\\(\{0\}\)构成乘法群)
如果该除环还满足可交换性,则该除环被称为域 。(\((Z_n,+,·)\)是域的充要条件是\(n\)为素数)
环的性质
定理: 设\(R\)为零因子环, 则:
(1) 若 \(a \neq 0\), \(db = ac\), 则 \(b=c\)
(2) 若 \(a \neq 0\), \(ba = ca\), 则 \(b=c\)
定义: 设\(R\)是一个环,若存在最小正整数\(n\),使 \(\forall a \in R\), 都有 \(na = 0\), 则称\(n\)是环\(R\)的特征。若这样的\(n\)不存在,则称环\(R\)的特征是零。
定理: 设\(R\)为无零因子环,则\(R\)中非零元的加法阶相等,或为\(\infty\),或为有限素数。
设\(R\)为无零因子环,则\(R\)的加法群\((R, +)\)中非零元的阶为\(∞\)时我们称环\(R\)的特征为零,记为\(Char R=0\); 当加法群\((R, +)\)中非零元的阶为有限素数\(p\)时,称\(R\)的特征为\(p\),记为$ Char R=p$。
定理:一个非零有限的无左(右)零因子环是除环
推论:有限整环是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