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评估——常规
在多数库存管理的货物移动中,库存数量以及库存价值会发生变化。收货时,库存价值上升;发货时,库存价值下降。在物料主记录中将更新物料的数量和价值以及物料价格(=评估价格)。
物料评估可确定并维护物料的库存价值。以下公式用于计算库存价值:
库存价值=库存数量*物料价格
该公式决定了当库存数量或物料价格更改时,库存价值会随之更改。
在货物移动评估过程中,不仅总价值和评估(如有必要)会在物料主记录中更新,也会更新会计科目。物料评估可说明物料管理(MM)和财务会计(FI)之间的联系,因为物料评估在财务会计中访问总帐科目并进行更新。
物料评估主要由两个因素控制:
- 系统设置(定制)
- 物料主记录
根据公司需要使用系统设置调节物料评估。为系统配置定义以下问题:
- 在什么级别评估物料?
- 哪些货物移动类型与评估有关?
- 在事务过程中过帐到哪些科目?
评估级别
评估范围是评估物料的组织级别。您可以决定评估范围是在公司代码还是工厂级别确定。
评估范围=公司代码
物料的评估数据针对每个公司代码单独创建。物料的价格控制和评估价格对每个公司代码均有效。因此,可对一个公司代码所有工厂中的物料进行一致性评估。
评估范围=工厂
为每个工厂创建物料的评估数据。物料的价格控制和评估价格对每个工厂均有效。因此,相同物料在不同工厂中可以得到不同的评估。
SAP建议在工厂级别评估物料。
物料主记录——会计数据
在物料主记录中,您需在会计数据中输入物料的必要评估数据。根据评估范围,您必须在维护会计数据时指定公司代码或工厂。输入会计数据时,您必须回答以下问题:
- 该物料的库存价值在哪个总帐科目中管理?
- 物料库存用不变价格评估还是需要调整价格以匹配成本价格的浮动?
在自动科目确定中,SAP系统使用评估类。评估类用于确定在物料的货物移动过程中,要更新哪个库存科目。
您可以使用评估类结合分配总帐科目的物料,这样您就不必管理每个物料的单独库存科目。在物料主记录的会计视图中维护评估类。
允许的物料评估类取决于物料类型,并且可以在定制中配置。一个评估类也可以分配到多个物料类型。
物料主记录中设置的价格控制程序可确定用于评估物料收货的值。物料评估可以根据标准价格(S价格)或移动平均价格(V价格)执行。
标准价格
使用标准价格(价格控制“S”)进行的评估过程中,有多数库存过帐到物料主记录中的确定价格,即标准价格。该标准价格的差额将过帐到价格差额科目。
为统计数据,系统也会计算在物料主记录中以标准价格评估之物料的移动平均价格。这意味着您可以发现当前采购价格和标准价格之间的区别,并相应作出反应。
系统用标准价格控制计算物料的总库存值,如下所示:
总值=标准价格(每个基本计量单位)*总库存
移动平均价格
在使用移动平均价格(价格控制“V”)进行的评估过程中,系统将使用采购订单价格评估收货,使用当前移动平均价格评估发货。
系统会自动计算每个货物移动的移动平均价格,如下所示:
移动平均价格=总库存值/总库存数量。
在发票接收过程中,与采购订单价格之间的所有差异都将直接在库存范围中过帐到库存科目,此外系统将确定新的移动平均价格。
物料评估示例
本部分的图例描述了在一个简单的采购流程中,财务会计中的过帐和物料主记录中的更新,一次使用V价格,一次使用S价格。
初始库存数量和价值显示在初始情况列。然后对100件2.40单价的采购订单收货进行过帐(第二行)。此流程以100件2.20单价的发票收据(第三行)结束。
过帐到标准价格(示例)
收货时,系统将用标准价格更新库存值和库存数量。系统将以采购订单价格更新GR/IR清算科目。可将采购订单价格和标准价格之间的差额过帐到价格差额科目。
过帐收款发票时,GR/IR清算科目将以订单价格清算。以发票价格更新供应商(债权人)科目。可将采购订单价格和发票价格之间的差额过帐到“价格差额收入”科目。不会更改总库存值。
过帐到移动平均价格(示例)
在收货过程中,系统将以采购订单价格更新库存值、库存科目和GR/IR清算科目。移动平均价格根据新的库存值重新进行计算:V价格(每个基础计量单位)=总值/总库存。
过帐收款发票时,GR/IR清算科目以订单价格清算。以发票价格更新供应商(债权人)科目。
系统将采购订单价格和发票价格之间的差额过帐到库存科目。基于发票价格重新计算库存值。系统将基于更改库存值重新确定移动平均价格。
如果发票收据中的库存数量少于发票数量,系统将过帐部分差额到“差额的支出/收入”科目,而不是库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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