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拉定理:当与互质时,有
通项公式及其证明:
如果,为质数,则
证明:当一个数不包含质因子时就能与互质,小于等于的数中包含质因子p的只有个,即,把他们去除即可
由唯一分解定理可知,
这就是欧拉函数的通项公式
欧拉定理证明:
设是中与互质的数的集合
则他们模两两不相同,且余数与互质
下面我们证明也有这两个性质
模两两不相同:反证法,设且,即
由于与互质,且不可能是的倍数,所以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和。
余数都与互质:因为与互质,与互质,所以也与互质,模后也与互质。
所以这个集合模后一定是个两两不同且与互质的数,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