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评估类、评估类型、分割评估、评估范围的区别
SAP MM 评估类型 评估类别
同一物料的使用,既有“自制品”,又有“外购品”,并且其来源不同,如同一外购品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价格也不相同,也就是说:同一物料有不同的价值指派,即在不同的条件下,同一物料可能有不同的价值。将“自制品”和“外购品”分成两个物料编码进行管理,将是显而易见的成本控制方法。却违背ERP系统中的重要原则--一物一码”原则。SAP系统提供的“分割评估”(Split Valuation)功能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完美解决方案。
什么情况下将启用“分割评估”呢?
(1)自产的价值与外购的格不一样;
(2)不同的制造商制造相同的物料,价格不同;
(3)不同的产地制造相同的物料,价格不同;
(4)相同物料不同批次有不同的价格;
(5)破损及维修后的物料与新的物料价值不一样
(6)其它同一物料价值不同的现象。
为了简便说明分割评估的作用,本文仅说明“自制品”与外购品”成本不同,如何进行成本核算管理的问题。由于“分割评估”涉及技术部分更多,将主要步骡分享如下:
一、后台定义部分
(1)激活“分割评估”功能;
(2)定义“评估类型”(Valuation Type)(如本文中提到“自制品”“外购品”两种评估类型,并选择相应帐户分类参考参数(与评估类相关),评估类型是评估类别的细分);
(3)定义“评估类别”(Valuation Category)(分割评估的标准,将其中的评估类型与相应工厂激活);
(4)定义评估区域”(ValuationArea)(评估区域可以公司范围内,也可以在工厂范围内)
二、前台操作部分
(1)定义物料主数据,将评估类别定义在会计视图中(其价格控制须选移动平均价V)
(2)定义评估类型为自制品的物料主数据(其评估级别与价格控制据需要填制):
(3)定义“评估类型:为外购品的物料主数据(其评估级别与价格控制据需要填制):
注:前台操作第一步为第二步,第三步英定基础,起作用的将是各制带评估类别的物料。
三、相关关联部分
(1)”评估类型”分配给“评估类别”,再与物料主数据关联;
(2)“评估类”分配给“物料类型”,再与物料主数据关联;
带有分割评估的物料、在入库、消耗、出库等过程中,将与评估类型(如本文中的子制品和外购品)自动关联,进而与各自的成本相关,实现同意无聊不同成本的管理功能。
一、评估类也叫评估分类,这个最为常见,无论MM顾问还是FICO顾问都非常熟悉
二、评估类型,只有启用了评估分割功能才会出现 如下图
一个物料既有自制、也有委外、还有采购,为了区分不同的过程的价格,就会启用 分割评估功能
三 评估分割
前面说了,评估分割是一个功能,启用只有才会有评估类型。
四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你一般理解为工厂,你在配置物料类型、物料分类账的时候就会频繁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