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会计科目之 统驭科目
财务人员都知道会计科目分为一级科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甚至更细的层级。而在SAP中却没有这种说法,所有的会计科目都是末级科目。一般会计科目定义为10位长度,前四位编码与会计准则相同,后面的按一定规则编码,例如科目“1601010000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因此,SAP中几乎所有的科目都可以直接记账,但统驭科目除外。
什么是统驭科目呢?首先,统驭科目是要进行明细核算的总账科目,例如应收账款科目,需要核算到具体的客户。然后,统驭科目不能直接记账,对明细账户的更新会自动平行更新到统驭账户,这样可以保持总账和明细账的一致。
SAP中,一般将应收账款科目、应付账款科目、固定资产科目定义为统驭科目,这和国内软件中会计科目的客户核算、供应商核算类似。如果其他应收款科目不需要进行客户明细核算,则不需定义为统驭科目。接下来就看一下会计科目如何定义为统驭科目吧!
会计科目的“控制数据”中,对“统驭科目的科目类型”进行设置即可。可以发现统驭科目类型分为A、D、K、V四种,一般使用A、D、K即可。对于固定资产科目,一般需要设置为A类型的统驭科目,以保证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一旦设置此标志后,会计科目就不能直接记账,只能对明细科目记账。例如直接对应收账款科目记账,系统会提示如下错误。
凭证录入时,选择具体的客户编号即可,系统自动带出对应的总账科目(如下图)。凭证保存时,更新客户余额的同时,平行更新总账科目的余额。
事实上,统驭科目就是一个普通的会计科目,只是进行了特殊的设置而已。设置为统驭科目后不能直接记账,需要对明细科目记账,以保证明细账和总账的一致。
统驭科目
(也称为总分类帐科目)是一种用于汇总和归类各个子科目的科目。它代表了一组相关科目的总和。例如,对于资产科目来说,统驭科目可以是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通过设定统驭科目,可以更方便地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和报告。
特别总账科目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科目。它通常用于记录某些与正常业务活动无关但需要单独追踪的交易。例如,预付款项、押金等。通过使用特别总账科目,可以将这些非常规交易与常规交易区分开来,并更好地管理和报告这些数据。
特别总账业务:是指出于报告需要,用于处理客户(OBXR/OBXY)供应商(OBYR/OBXT)明细分类账中的特殊业务,如定金、保证金、汇票等,通过特别总账业务过账到应收/付票据、预收/付账款等不同的统驭科目。
1)特别总账业务记账需要特别的记账代码01/11/09/19和特别总账标识。
2)特别总帐标记可以将同一个客户的不同业务记账到多个统驭科目上(FB50/F-02)
3)并可进行特别总账的检查和错误分析(OBL3/OBL4)
总之,统驭科目用于分类和汇总各个子科目的数据,而特别总账科目用于跟踪非常规交易。这些概念在SAP系统中的财务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SAP 特别总账标志
在记账码章节中,我们提到尾数为 9 的记账码要和特别总账标志一起使用,那什么是特别总账呢?SAP中有哪些特别总账标志呢?
在讲特别总账标志之前,我们先来对供应商A000020手工录入发票,
回车,录入发票金额,
大家有没有发现,我们录入的是供应商编号A000020,系统自动带出了总账科目2202010100,系统怎么知道要记入科目2202010100的呢?难道SAP有AI智能不成?当然不是啦,我们来看一下供应商主数据(下图),可以发现供应商主数据会计信息中有一个统驭科目,这里我们维护的就是2202010100,因此SAP知道更新供应商A000020明细账的时候,平行更新总账2202010100。
有的朋友可能就会问了,一个供应商有应付账款,也可能有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在建工程款、应付票据什么的。在ERP里面,供应商编号是唯一的,那是不是供应商主数据中还可以维护其他科目呢?不好意思,供应商主数据中只能维护一个统驭科目,要么维护应付账款,要么维护其他应付款,要么维护应付票据。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统驭科目处维护“应付账款”科目。
那如何录入供应商的在建工程款呢?这就是今天我们要讲到的特别总账标志。在记账码章节中,我们提到尾数为 9 的记账码要和特别总账标志一起使用,接下来就录入供应商A000020的在建工程款发票吧。
如上图,对供应商A000020记账时,我们用的是记账码39,并且输入了特别总账标志“ T ”,回车后进入金额录入界面,
可以发现,系统带出的总账科目是2202040000,同样是供应商A000020,使用记账码31时,带出的总账科目是2202010100。事实上,使用特别总账标志“B”,系统会带出科目2201010000,使用其他不同的特别总账标志,会带出其他不同的科目。这就是
SAP中特别总账标志的作用:对供应商记账时,通过特别总账标志,控制记账到不同的统驭科目。
因为供应商编号只有一个,供应商主数据中只能维护一个会计科目,所以SAP通过特别总账标志巧妙地实现对供应商不同统驭科目的记账,并且通过尾数为 9 的记账码控制必须输入特别总账标志。相应地,客户记账也是一样的原理,所以我们说09、19、29、39用于特别总账记账。
那在SAP中有哪些特别总账标志呢?每一个特别总账标志对应的统驭科目是什么呢?其实这些是在SAP项目实施时由顾问定义的,具体有哪些特别总账标志,这是由企业核算需求所决定的。但是有一个原则:“供应商主数据中的统驭科目+ 特别总账标志”决定 记账的总账科目(这个关系由顾问在后台配置的),所以在供应商主数据中一般维护“应付账款”科目,而不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客户特别总账记账原理类似。
标签:供应商,统驭,记账,总账,SAP,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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