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理1(Hahn-Banach 延拓定理)设 \(E\) 为实数域或复数域上的赋范线性空间,\(G\subset E\) 是其子空间,则对于任一给定的 \(G\) 上的有界线性泛函 \(g\),(总可以保范延拓到全空间 \(E\) 上)必存在 \(E\) 上的有界线性泛函 \(f\) 使得
(i). \(f(x)=g(x),\forall x\in G;\)
(ii). \(\lVert f\rVert_{E^*}=\lVert g \rVert_{G^*}.\)
在介绍Hahn-Banach 延拓定理的几何形式,即凸集分离定理之前,我们先来定义集合的的可分离性:
设 \(E\) 为赋范线性空间,其超平面 \(H=\{x\in E|f(x)=\alpha, f\in E^*\}\) 将 \(E\) 分为左右半空间两部分。
定义2. 设 \(C\) 和 \(D\) 为 \(E\) 中非空集合,如果存在超平面 \(H\) 使得 \(C\) 和 \(D\) 分别包含在与超平面 \(H\) 相关的左右闭半空间,则称 \(C\) 和 \(D\) 可分离。特别地,如果 \(C\) 和 \(D\) 均不含于超平面 \(H\),那么称 \(C\) 和 \(D\) 可正常分离。
定义3. 设 \(C\) 和 \(D\) 为 \(E\) 中非空集合,如果存在超平面 \(H\) 使得 \(C\) 和 \(D\) 分别包含在与超平面 \(H\) 相关的左右开半空间,则称 \(C\) 和 \(D\) 可严格分离。
定义4. 设 \(C\) 和 \(D\) 为 \(E\) 中非空集合,\(B\) 为单位范数球 \(\{x\in E\mid\lVert x\rVert\leqslant 1\}\),如果存在 \(\varepsilon>0\) 和超平面 \(H\) 使得 \(C+\varepsilon B\) 和 \(D+\varepsilon B\) 分别包含在与超平面 \(H\) 相关的左右开
半空间,则称 \(C\) 和 \(D\) 可强分离。
事实上,集合 \(C\) 和 \(D\) 的可分离性有如下等价刻画:
- 可分离(separated)
- 可正常分离(properly separated)
- 可严格分离(strictly separated)
- 可强分离(strongly separated)
由上述等价刻画显然有:
\[可强分离\Rightarrow可严格分离\Rightarrow可正常分离\Rightarrow可分离 \]定理5(Hahn-Banach 延拓定理 第一几何形式)设 \(E\) 为实赋范线性空间,\(C, D\subset E\) 是两个非空凸子集且 \(C \bigcap D=\emptyset\),若 \(C, D\) 中有一个是开集,则 \(C\) 和 \(D\) 可分离。
定理6(Hahn-Banach 延拓定理 第二几何形式)设 \(E\) 为实赋范线性空间,\(C\subset E, D\subset E\) 是两个非空凸子集且 \(C \bigcap D=\emptyset\),若 \(C, D\) 一个为闭集,另一个为紧集,则 \(C\) 和 \(D\) 可强分离。
标签:Hahn,定理,分离,延拓,超平面,quad From: https://www.cnblogs.com/BoyaYan/p/17237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