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了递规的Lambda,参数必须是序列数吗?
当然不是!
来看看这个例子:根据科目代码和科目名称,用公式完成完整的科目名称
自定义的名称是Itm,Itm的参数是Lambda中定义的参数x,也就是A列。公式如下:
Itm=LAMBDA(x,IF(LEN(x)>4,Itm(--LEFT(x,LEN(x)-2))&" / ","")&vlookup(x,a:b,2,))
在这个公式中,起始开关是科目代码为4位数。
以C17的公式为例,A17的科目代码是8位数,第一次运算--LEFT(x,LEN(x)-2)是提取科目代码的左6位,第二次运算--LEFT(x,LEN(x)-2)是提取科目代码在原来左6位的基础上再去掉两位,也就是左4位,第三次触及起始开关不再运算。
Vlookup部分是为找寻各代码在AB两列中对应B列的精确位置。
中间的“/”起到分隔符的作用。
这公式整体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仍然不理解……不理解对了,谁让递规原本就不该出现在工作表函数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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