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自愿签奋斗者协议】9月2日,据网友“伤寒杂病论”爆料,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做“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仔细看看才知道,原来这个奋斗者,是狭义的“奋斗者”,是劳动合同之外的“多余”条款。
说通俗一点,这哪是奋斗啊,这就是让员工自觉的放弃应有的权益,并且有些条款实际已经违反了劳动法。
面对这些霸王条款,网上的评论一致对准了这家名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这家公司的做法都太令人气愤。
所以说面对这种情况,员工一方面对这种无理要求非常不满,一方面却又很是无奈。
尤其是今年,大量人员失业,没有了工作收入就无法保障,却要天天面对房贷车贷,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
稳定住工作,确保收入,是很多家庭优先考虑的事情,所以很多人明知道公司有些要求很不合理,却仍然无奈接受,因为不接受的后果可能更可怕。
特关心这家公司的HR:“如果你被绑架了,你就眨眨眼”。能硬着头皮发出来这种东西,相信HR内心也是崩溃的:“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我太难了”,自己家大BOSS不懂法或明知故犯,结果这下全网出名了。
这位老板不知道持股多少,让员工加量不加价,给员工画饼不给饼,这是谁的奋斗?这是为了什么奋斗?员工如何才能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一定是他可以参与其中,尤其是利益分享。否则他奋斗什么呢?奋斗来奋斗去,最后落了一身病,弄了个妻离子散?
你是老板,无论是996还是007,你应该的,因为是你自己的买卖。你是高管,你拿多少钱办多少事,多付出点,你必须的。可对于普通员工,凭什么人家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呢?
花式压榨
从表面上看来,“加班增收”符合“以按劳分配为主,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也符合市场规律。但从本质上讲,“自愿加班”是强加的,拼命加班是因为底薪过低,不加班收入可怜。而加班给企业创造的剩余价值更多。员工加班劳动强度超大,却与创造的价值不成正比,这无疑是企业精心设计的压榨员工的圈套。因此,与其说是员工自愿加班,倒不如说是员工不加班就没有其他选择。
近年来,“带薪休假”被热议,就是因为遭遇了“落实难”的尴尬,已经成为“盆中景”或“水中月”。为数众多的用人单位,并没有把“带薪休假”落实到位,而直接与其谈判的工会组织也被吐槽为“摆设”,工会、劳动和司法部门给劳动者设立的“三道维权防线”也频频失守,于是就有了企业对员工强行加班的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