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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团结,任何力量都是弱小的。
——拉·封丹
往上回忆,我都忘记了我最后是哪一年打篮球崴伤的脚。出来工作后,打篮球的频率没读书时期多,也没那以激烈,好像没怎么伤过脚。那应该还是在读大学的时候受过最晚的一次伤了。
打了二十几年篮球,不歲伤脚是不可能的。我的左右脚都伤过无数次了,都演变成“习惯性“脚伤了。最严重的那几次还是在高中,伤了未愈就又继续打,然后就容易二次受伤,伤上加伤,重复了好几次,连续好半年都走路一瘸一瘸的,然后就形成了惯性易受伤体质。所以说,这一次受伤,我首先的感觉不是疼,而是熟悉,而且还是一种青春时期的味道。
除了青春的味道,还有就是对伤痛严重程度的熟悉。当自己受伤的那一刻,我就大概知道这伤的严重程度。因为自觉不太严重,我休息片刻后 。还是带着一点伤痛继续打了一节。难得一年一次聚会,也难得一年一次打球,而且还是熟悉的队友,无论如何也要过过手瘾的。只有一节,我知道这伤不能再过分糟蹋,再玩就真的有加重伤情的概率了。
我点到为止,让脚伤自行发挥,我只需要静静地感受着这种红肿和伤痛所带来的熟悉。接下来,我该喝喝,该玩玩,半夜喝得半醉的状态拖着受伤的脚一瘸一瘸地跟队友在街道上潇洒地走着,真的好像我们当年读大学时期凌晨喝醉回宿舍的那种疯狂。
这种伤,不至于要去看跌打医生,随便涂点什么让它自行修复就好。对了,我母亲淘出了她那瓶珍藏了30多年泡着无毛老鼠跌打药酒,帮我搓受伤的那只脚。那药酒的气味,那搓跌打酒的手法,同样熟悉。母亲一边给我涂药一边聊起以前同样的场景,也是一种极大的幸福,瞬间放大了有母亲疼儿子的感受。看来,受伤也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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