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总结
单一职责原则(SRP)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通俗的说,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问题由来: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
一句话总结:不能为图代码量少,把牛头马嘴一起往一个类塞
里氏替换原则(L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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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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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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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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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一句话总结: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已经实现了的方法,可以用接口等其他方法绕过
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一句话总结:多用抽象的接口来描述相同的动作,降低实现这个动作的人和物之间的耦合度
接口隔离原则(ISP)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问题由来:类A通过接口I依赖类B,类C通过接口I依赖类D,如果接口I对于类A和类B来说不是最小接口,则类B和类D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一句话总结:就好比鱼和人两个类,鱼是游泳和腮呼吸两个动作,人是走路和吃饭两个动作,这些动作不能写在一个接口里面,把这四个动作都包含了。要拆成专门对鱼和人的两个接口才行。
迪米特法则(LKP)
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道原则,最早是在1987年由美国Northeastern University的Ian Holland提出。通俗的来讲,就是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被依赖的类来说,无论逻辑多么复杂,都尽量地的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public方法,不对外泄漏任何信息。
一句话总结:father1<-child1,father2<-child2,father1和father2是的手下, father1尽量通过father2去访问child2, 不要直接在类里面访问child2. 下属怎么能随便去领导家的孩子呢,小心别人说你拐卖
开闭原则(OCP)
一句话总结: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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