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技术导则,参考标准GB/T 18883-2022
A.1 概述
- 本导则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的点位布设、采样时间和频次、采样仪器、采样方法、采样记录、样品运输和保存、检验方法、质量保证措施、结果计算及表述和实验室安全。
A.2 点位布设 A.2.1 环境要求
- 采样前应关闭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至少12小时。
- 采样时,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应保持关闭状态。
- 使用空调的室内环境,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
A.2.2 采样点数量
- 根据室内面积和现场情况确定采样点数量,以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水平。
- 单间小于25平方米的房间应设1个点。
- 25平方米至50平方米(不含)应设2个至3个点。
- 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不含)应设3个至5个点。
- 100平方米及以上应至少设5个点。
A.2.3 布点方式
- 单点采样在房屋中心位置布点。
- 多点采样时应按对角线或梅花式均匀布点。
-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和热源,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米,离门窗距离应大于1米。
A.2.4 采样点高度
- 原则上应与成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在0.5米至1.5米之间。
- 考虑坐卧状态的呼吸高度和儿童身高,可能需要增加0.3米至0.6米相对高度的采样。
A.3 采样时间和频次
- 年平均浓度(如氡)应至少采样3个月(包括冬季)。
- 24小时平均浓度(如苯并[a]芘、PM2.5、PM10等)应至少采样20小时。
- 8小时平均浓度应至少采样6小时。
- 1小时平均浓度应至少采样45分钟。
- 根据测定方法的不同,可以连续或间隔采样。
这些导则为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规范,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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