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年终奖的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处理、个人所得税处理方面,进行阐述。
一、常见的年终奖计提发放方式及税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政策,实务中常见的年终奖计提发放方式和对应的准予税前扣除年度总结如下:
情况3 准予扣除年度为2022年或者是2023年,取决于企业的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在2023年将该年终奖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即在会计上计入2022年度的损益,相当于企业已预提2022年度年终奖,满足上述政策,可以在2022汇算年度扣除。 如果将该年终奖直接计入2023年度损益,在此情况下,由于企业未预提2022年度年终奖,故不能在2022年度税前扣除,而应在2023年度税前扣除。
另外,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参考下:
二、个人所得税处理
1、全年一次性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单独计税优惠政策的期限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选择单独计税的计算方式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王年终奖3.6万元,选择单独计税,则36000/12 = 3000,适用第一级税率(税率3%,加计扣除数为0),则该部分应纳税额为36000x3%-0 = 1080元。
另外,综合所得税率表:
例:若个人全年工资为10万元,年终奖3万,不考虑其他扣除 纳入综合所得 (100000+30000-60000)*10%-2520=4480元 不纳入综合所得 (100000-60000)*10%-2520+30000 * 3%=1480+900=2380元 纳入综合所得比不纳入综合所得要多交1100元
4、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单独计税&合并计税如何选择? 借鉴一张年终奖盲区图
三、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609299/content.html)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1841/content.html)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44/n3752930/n3752974/c3979016/content.html?from=timeline)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https://www.shui5.cn/article/2a/14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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