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水”一词,最早出于晋人郭璞著的《葬经》:“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这一定义明确揭示了“风水”,其实是古人有目的地改造自然,以满足人们居住需要的一种活动。
是古人在处理人类与自然斗争的过程中,依靠自身经验长期积累出来的一系列营造村落、城镇规划的手段和技术。
吴老师认为这其中蕴含的一些积极意义,仍然是我们今天建设城市、规划环境、选择居住时绕不开的理念。
“风水”在两千多年的文化传承过程中,限于古人的认知水平和手段欠缺,也是看“风水”者从其个人利益出发,将“风水”演绎出“凶、吉”等,使“风水”披上了神秘的外衣,
比如故人所谓的“凶宅”是指此处不宜建筑,所谓的“吉宅”乃是指水质、土壤适宜建筑居住等,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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