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表示set UID或set GID。位于user或group权限组的第三位置。如果在user权限组中设置了s位,则当文件被执行时,该文件是以文件所有者UID而不是用户UID 执行程序。如果在group权限组中设置了s位,当文件被执行时,该文件是以文件所有者GID而不是用户GID执行程序。s权限位是一个敏感的权限位,容易造成系统的安全问题。请在设置时小心,并注意系统中已有的SUID或SGID文件和目录。
s权限包含S_ISUID、S_ISGID两个常量在内,叫做强制位权限;
S_ISUID只能应用于二进制可执行文件*;
S_ISGID可应用于二进制可执行文件*和目录;
*shell脚本不可以,因为shell脚本并不是二进制文件.
S_ISUID、S_ISGID用在二进制文件时:
如果S_ISUID为真,则把此进程的有效用户ID设置为此文件拥有者的用户ID.
如果S_ISGID为真,则把此进程的有效用户组ID设置为此文件的组ID.
由于进程有用户/组ID影响文件访问权限,于是就相当于临时拥有文件所有者的身份. 典型的文件是passwd. 如果一般用户执行该文件, 则在执行过程中, 该文件可以获得root权限, 从而可以更改用户的密码.
S_ISGID用在目录时:
当前用户执行chdir切换至该目录后,用户进程的有效用户组ID(effective group)将会设置为该目录的用户组.若用户在此目录下具备w权限,则用户进程所创建的新文件的用户组ID与该目录用户组ID相同.
1 2 |
ls -al /usr/bin/passwd -rwsr-xr-x 1 pythontab pythontab 32988 2018-03-16 14:25 /usr/bin/passwd |
两个常量的值是:
|
oct |
dec |
S_ISUID |
4000 |
2048 |
S_ISGID |
2000 |
1024 |
即分别是第12位和第11位的掩码。
我们可以通过字符模式设置s权限:chmod u+s filename,也可以使用绝对模式进行设置:
设置suid:将相应的权限位之前的那一位设置为4;
设置guid:将相应的权限位之前的那一位设置为2;
两者都置位:将相应的权限位之前的那一位设置为4+2=6.
另一个1是指t权限,如1755
设置一个文件运行时具备文件拥有者UID的身份:
1 |
chmod 4755 test |
设置一个文件运行时具备文件拥有者GID的身份:
1 |
chmod 2755 test |
设置一个文件运行时以上两者兼备的身份:
1 |
chmod 6755 test |
注意:在设置s权限时文件属主、属组必须先设置相应的x权限,否则s权限并不能正真生效(c h m o d命令不进行必要的完整性检查,即使不设置x权限就设置s权限,chmod也不会报错,当我们ls -l时看到rwS,大写S说明s权限未生效),T权限亦如此
总结
可执行的文件搭配这个权限,便能得到特权,任意存取该文件的所有者能使用的全部系统资源。请注意具备SUID权限的文件,黑客经常利用这种权限,以SUID配上root帐号拥有者,无声无息地在系统中开扇后门,供日后进出使用。
umask -S 查看缺省权限,如0022,umask命令查看缺省权限如u=rwx,g=rx,o=rx,
新建文件权限为-rw-r--r--,新建文件默认不具有执行权限,新建目录权限为drwxr-xr-x
t权限
t权限:要删除一个文档,您不一定要有这个文档的写权限,但您一定要有这个文档的上级目录的写权限。也就是说,您即使没有一个文档的写权限,但您有这个文档的上级目录的写权限,您 也能够把这个文档给删除,而假如没有一个目录的写权限,也就不能在这个目录下创建文档。
怎样才能使一个目录既能够让任何用户写入文档,又不让用户删除这个目录下他人的文档,t权限就是能起到这个作用。t权限一般只用在目录上,用在文档上起不到什么作用。
在一个目录上设了t权限位后,(如/home,权限为1777)任何的用户都能够在这个目录下创建文档,但只能删除自己创建的文档(root除外),这就对任何用户能写的目录下的用户文档 启到了保护的作用。
可以通过chmod +t filename 来设置t权限
在这再总结一下
s或S(SUID,Set UID):
可执行的文件搭配这个权限,便能得到特权,任意存取该文件的所有者能使用的全部系统资源。请注意具备SUID权限的文件,黑客经常利用这种权限,以SUID配上root帐号拥有者,无声无息地在系统中开扇后门,供日后进出使用。
T或T(Sticky):
/tmp和 /var/tmp目录供所有用户暂时存取文件,亦即每位用户皆拥有完整的权限进入该目录,去浏览、删除和移动文件。
标签:文件,用户,详解,文档,设置,权限,目录 From: https://www.cnblogs.com/xuweiqibky/p/18354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