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变量 对象 成员 实例 方法 属性
类、对象、变量、方法及属性
(2007-05-22 0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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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类是组成java程序的基本要素。类封装了一类对象的属性和方法。类是用来定义产生对象的模板。类的实现包括两部分:类声明和类体。
类体分为两部分: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1、成员变量和局部变更的类型可以是java中的任何一种数据类型.
变量定义部分所定义的变更被称为类的成员变量,在方法体中定义的变量和方法的参数被称为局部变量。
2、成员变量在整个类内都有效,局部变量只在定义它的方法内有效。
3、成员变量又分为实例成员变量(实例变量)和类变量(静态变量)。、
4、如果局部变量的名字和成员变量的名字相同,则成员变量被隐藏,即这个成员变量在这个方法内暂时失效。
5、如果局部变量的名字和成员变量的名字相同,则成员变量被隐藏。
这时如果想在该方法内使用成员变量,必须使用关键字this.
方法:一个类的类体由两部分组成:变量的定义和方法的定义。方法定义包括两部分:方法声明和方法体。例如:一个汽车的加速、减速、转弯、制动这些都是
该对象的方法。
方法重载: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方法具有相同的名字,但这些方法的参数必须不同,即或者参数个数不同,或者参数的类型不同。
构造方法:是一种特殊方法,它的名字必须与它所在的类的名字完全相同,而且没有类型,构造方法也可以重载。
类方法和实例方法
成员变量可分 实例变量 和 类变量。
类中的方法也分为 实例方法 和 类方法。
1、对成员变量的操作只能放在方法中,方法可以对成员变量 和 方法体中自己定义的局部变量进行操作。
2、实例方法既能对类变量操作也能对实例变量操作,而类方法只能对类变量进行操作。
3、一个类中的方法可以互相调用,实例方法可以调用该类中的其他方法;类中的类方法只能调用该类的方法,不能调用实例方法。
对象:类是创建对象的模板。
当使用一个类创建了一个对象时,也就是说给出了这个类的一个实例。“对象”其实我们并不陌生,天天都在和我们打交道,我们写字用的笔,骑的“宝马”等,太多了,世界万物,一切皆是对象!
属性:就是一个对象自用拥有的特性。
例如:一辆汽车的颜色、重量、轮子数目、运行速度等这些都是该对象自身的属性。
好了,了解了概念还不行。
还得自己再动手多写写代码。要学习java编程就必须学会怎样去编写类,怎么用java的语法去描述一类事物共有的属性和功能。属性通过变量来刻画,功能通过方法来体现,即方法操纵属性形成一定的算法来实现一个具体的功能。
类把数据和对数据操作封装成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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