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主要由烟油(含尼古丁、香精、溶剂丙二醇等)、加热系统、电源和过滤嘴四部分组成,通过加热雾化产生具有特定气味的气溶胶供烟民使用。从广义来说,电子烟是指电子尼古丁递送系统,包括电子烟、水烟筒、水烟笔等多种形式。从狭义来说,电子烟单指外形与卷烟相似的便携式电子烟。下来检测认证小李给大家讲解一下电子烟出货需要的UN38.3认证空海运鉴定报告!
一、电子烟出货方式识别
根据深航下发的关于电子烟分类识别的通知,以及电子烟部件的功能划分,关于电子烟类产品分类识别要求:
1、装备完整的电子烟(电池跟雾化器(烟嘴)连成整体,构成完整的电子回路),按PI967/PI970出具运输报告。提供内置电芯(或电池部分)的UN38.3报告。
2、电子烟电池部分与雾化器(烟嘴)等部件拆分开,包装在一起运输的,按PI966/PI969出具运输报告。提供电池部分的UN38.3报告。
3、电子烟电池单独运输,按PI965/PI968出具运输报告。提供电池部分的UN38.3报告。
二、电子烟烟油出货要求
首先确认是否带烟油一起出货:
1、不带烟油出货
需提供一份说明函,说明出货时不会带烟油一起出货,写清楚后,签字盖章即可。
2、带烟油一起出货
烟油和电子烟都需要分别出鉴定报告,两份报告同时使用才能出货
要求如下:
1、需提供说明函说明烟油有多少毫升?是否有尼古丁?尼古丁含量是多少?
2、需提供MSDS、样品和包装图片(包装图片:是指出货时正规的商业包装图片)
3、烟油中尼古丁的含量不能超过5%,否则不予出报告。
4、烟油瓶上或包装盒上或附带说明书上,须有明确的烟油及尼古丁的含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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