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程序设计的概念 1. 逻辑设计
(1)过程的起点是分析并确定需求。
(2)从现实中抽象。
(3)抽象过后是设计算法。
2. 程序设计(1)选择编程语言。
(2)设计数据结构。
(3)设计业务逻辑。
(4)选择开发模式。
1.3.2程序的生命周期(1)硬件部分。
(2)操作系统。
(3)汇编语言。
(4)高级语言。
(5)应用程序。
1.3.3程序的解释与编译计算机不明白高级语言,只知道第2级的机器语言,因此需要一种媒介,即编译器或者解释器。
一门语言的缺点可能是另一门语言的优点,而这门语言的优点往往是后者的缺点。相似地,编译和解释,这两种对程序不同的处理方式,实际上也是对立而统一的。
1.3.4动态与静态动态语言是指在运行期间做数据类型检查的语言。
静态语言是指在编译期间做数据类型检查的语言。
1.3.5程序设计基本结构顺序结构:在没有跳转和分支的情况下,程序默认逐行执行指令,并不会跳 过任何一行代码。
选择结构:用于判断给定的条件,根据判断结构来判断某些条件,根据判断 的结果来控制程序的流程。
循环结构:在程序中为反复执行某个功能而设置的一种程序结构。
1.3.6程序的版本控制软件的每次升级,或修复了之前功能的程序漏洞,或增加了新的功能,或优化了性能,让程序运行得更快。
1.3.7面向过程程序设计与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面向过程程序设计又称为结构化程序设计,是一种以过程为中心的编程思想。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是一种具有对象概念的程序编程典范,同时也是一种程序开发的抽象方针。
1.3.8计算机行业的全栈趋势全栈,即全栈工程师,是指熟悉并掌握每一层开发技术的开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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