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呢?记不太清了。大概是和高中室友的某次相聚的时候吧。第一次喝酒便是20年暑假和他们一起吃火锅时候,历历在目。哪怕不觉得酒精能带来什么快乐,只是营个氛围,和他们再聚时也还总想小酌两杯。第一次对人的影响果然深远,因为别的时候我确实滴酒不沾。
喝的次数不多,以至于至今不知道自己酒量几何,头不曾晕,人不曾醉,只是觉得啤酒很占胃肠,一喝起来便有些惋惜:只能遗憾地告别盘中的佳肴。所以我也很好奇,醉酒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呢?
可能跟前晚发出那句对她的告白的时候,是我最接近醉迷的时候吧,放纵自己大小脑缺失,留下一块脑干来维持生命的基本体征。同时放弃的还有算计的能力与思考的理智。后悔吗?有一点,但是不多。不如说再来一遍我还是会选择说出我喜欢你。我想,这就是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与其诉说千万的愧疚,与其告知她我以前很憧憬她、以她为目标和希望,或者别的什么也好,不如直接告诉她那个最简单的事实,告诉她我内心深处最真的想法:很简单,时隔多年,我依然爱你。
在我今天终于有幸与她重逢的那一刻我似乎知道,不管过去的恩怨如何,不管现在我们各自有多少改变,不管未来能不能一直走下去,哪怕此刻让我忘记一切,当我们再次相遇的时候,我一定会再一次不可救药地爱上你。
很感谢小b王靖森,前段时间偶然告诉我莫文蔚的《慢慢喜欢你》。
慢慢喜欢你,慢慢地亲密,
慢慢聊自己,慢慢和你走在一起,
慢慢我想配合你,慢慢把我给你
慢慢喜欢你,慢慢地回忆,
慢慢地陪你慢慢地老去,
因为慢慢是个最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