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爱与子女的爱
林 巍
读到那篇引起广泛讨论的文章《我们如此深爱我们的儿女,他们爱我们吗?》,不禁想表达一些不同的观点。
该问题的提出,实际建立在这样一个命题基础上:父母之所以爱子女,是因为他们期待子女会以理所当然的爱回报父母。这显然是一种传统观念。
应当知道,父母对子女的爱与子女对父母的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父母对子女的爱不仅是出于本能,更应该是不求回报的,因这是对社会细胞 — 家庭所应承担的责任。
父母看着子女从幼小到长大,他们的天真、活泼、可爱,直至成才与成熟,这整个过程本身就是对父母最大的慰藉。当子女长大成人,拥有自己的生活、家庭和事业时,这已是父母爱的结晶。还有什么更多的奢望呢?
随着社会福利和医疗体系的完善,在西方发达国家,父母“养儿”已不再为了“防老” — 既不需要他们经济上的支持,也不需要生理上的照顾,甚至不需要感情上的时时陪伴。如,在澳大利亚医院里,子女无法陪护父母,因护理工作是由专业人员承担。随着中国经济和制度的不断进步,我们也应逐步朝这个方向发展。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爱会因此减少。俗话说:“父母的家永远是子女的家,而子女的家却不是父母的家”。在现代家庭中,即使子女已成家立业,父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一些各种形式的资助,也合情合理。
这里有程度、范围、文明、方式等的不同。该文中提到的那对父母,去南京大学中文系,以“不速之客”出现在女儿面前,想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这是旧观念;而女儿抱怨父母未经她同意,就冒然来此,干扰了她与同学的相约出游计划,这是现代人的观念。父母应当知道,对于成年子女的关爱,重要的内涵就包括对于他们独立人格的尊重。
该文将子女对父母的不爱归因于“独生子时代”,这并不妥当。事实上,多子女家庭同样会面临类似问题。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疏关系,与父母的教育方式有很大关联,但与父母的社会地位(如文中提到的“上海厅级干部”)或文化水平(如“同济大学教授”)并无必然关系。我见过几乎文盲的母亲教育出非常孝顺的子女,也见过所谓的高官、高知家庭,却家风不振,甚至因家庭纠纷闹上法庭。
另一方面,作为现代社会的父母,应有自己的生活、事业与兴趣,不应再“以儿女为中心活着”;父母的生活目标与希望不应全都寄托在子女身上。
总之,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本能和无私的,而子女对父母的爱是这种爱的自然回馈,但未必是必然的,也不应被视作理所当然的期待。
对此,同样作为子女的父母,设身处地想一想自己对于长辈的爱,其实不难理解。
在自然界中,像老虎、狮子这样的顶级捕食者,遵循着一种自然的父母与子女的离别方式。当子女逐渐学会了独立捕食、照顾自己后,父母会在某天的某一时刻 — 通常是在子女享受美食或尽情欢愉之时,从旁静静观察一阵,然后悄然离去,以后可能再也不会见面;它们只知完成天然使命,而不求任何回报。正是以这种方式,大自然进行着物种的延续和生态的平衡。
在动物界尚且如此,何况属于万物灵长的人类呢?
因此,如果父母的爱,不再以期待子女回报的爱为基础,也就不会再有所谓的遗憾、失望和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