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属于中间业务,不会动用银行资产、形成负债的业务。
1.1票据结算业务
1.1.1 票据定义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主要用于异地结算)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付款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具有远期性质)
3、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主要用于本地结算)
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1.2票据特点(票据可以背书转让)
1、银行汇票:见票即付、无须提示承兑的票据,票随人走,人到款到,凭票取款,可背书转让。方便、灵活,较强流通性和兑现性,异地结算中广受欢迎、广为应用的结算工具。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可以背书转让)
3、银行本票:出票时以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为前提,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可以背书转让。其通用性强,灵活方便。
4、支票:1)支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存款客户; 2)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
支票是即期付款,是替代现金的一种支付工具。使用支票结算具有手续方便、使用灵活、结算及时、可以转让等特点。(可以背书转让)
1.2 非票据结算业务
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承诺付款
1.3 结算账户管理
二、国际结算业务
1、汇款(顺汇法):付款方主动发起汇款指令,银行按照指令付款
2、托收(逆汇法):委托收款,收款方委托银行进行收款
3、信用证(逆汇法):拿到信用证单据要求对方付款
2.1 汇款
2.2 托收
2.3 信用证
三、清算业务
定义:银行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通过账户或有关货币当地清算系统,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
分类:国内联行清算、国际清算
清算模式:实时全额清算、净额批量清算、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及小额定时清算
四、代理业务
4.1 代收代付业务
4.2 代理银行业务
4.3 代理证券业务
4.4代理保险业务
4.5 其他业务
五、托管业务
5.1 资产托管业务
5.2 代保管业务
代保管业务指银行利用自身安全设施齐全等有利条件设置保险箱库,为客户代理保管贵重物品与单证并收取手续费 的业务。保管箱业务是代理保管的一种,其租金按保管箱的大小和租期长短计收,租金标准尚未统一,由开办保管箱业务的经办行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