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元素a, b相等,即 a = b,就是 a 和 b 是被完全一样地构建出来的。
在《类型(Type)是可构建集合(constructive set)》 一文中,说到,类型中的每个元素都是可构建的,因此,如果在一个类型中的两个元素a, b,是通过一样的方式构建出来,包括其构建时的输入,构建函数,那么,就说 a 等于 b, a = b。同理有 b = a;也有 a = a。
如果, a = b, b = c, 那么, a = c。
上述就定义了何为相等。
以自然数及加法为例,我们知道,自然数包括了,0, 1, 2, 3, 4, ...
那么就有 0 = 0, 1 = 1, 2 = 2, ....
那么为什么 1 + 1 = 2 ?我们在自然数上定义加法的时候,定义了 ,1 + 1 通过计算(compute)后, 会得到 2,然而 2 = 2,由此 1 + 1 = 2 成立。
这是一种简单的说明,后续笔者会写一篇文章,专门讲述 自然数及其运算,可直观地看到其本质,包括自然数的本质,运算的本质,相等的本质,及相关概念的本质。
其中,最核心的概念是,所有元素(Everything)都是可构建(constructable)的,由其构建函数(constructor)(有对应的输入和输出)所构建,一样的构建意味着相等(E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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