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电子商务法基本范畴
6.1.1 含义
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1.2 法律主体
(1)交易双方。
(2)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3)结算机构。
(4)认证机构。
(5)物流机构。
6.1.3 客体
- 物
- 行为
- 智力成果和无形财产
6.2 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6.2.1 主要内容
1.数据电文
2.市场准入
3.税收
4.电子合同
5.安全与保密
6.知识产权
7.隐私权保护
8.电子支付
6.2.2 基本情况(略)
6.3 我国电子商务法
6.3.1 定位与体例、结构
对于立法定位,电子商务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由此可见,电子商务法的定位与一般的民事法规或行政管理法规不同,其中既有规范市场秩序、实施市场促进的公法内容,又有规范电子商务主体交易行为、界定电子合同效力的私法内容,其立法定位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