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列举墨辩中六个概念。
1.1 名
这里不是说,名可名,非常名。
在墨子中,名是 概念的表示,概念是经过综合分析才能发生的,所以名有达名,类名,私名三种。
达名:
一切事物共通之名,例如 物体
类名:
一类事物的名称,例如 马
私名:
一个事物专有之名,比如 “奴仆”, “店小二”
如下图
物: 无生物
有生物 : 非动物
动物 : 非哺乳动物
哺乳动物: 非人: 非马
马
人: 非奴隶
奴隶: 其他奴隶
太监
最广达名是物,及其单纯的。中间的类名,比如人,马,却复杂。所以有时大类名对于小类名,性质变成达名一样。
分类是正名的紧要事物,所以墨经讲辩类的方法非常详细。 欲辨别类型名,要知道外延内包大小。
外延越大,内包越小。 外延越小,内包越大。墨子外延最小,墨子具备中国人属性,中国人具备人类属性,人类具备动物属性。
所以墨子内包最大,动物内包最小。
所以:
“有实必得是名,是名止于是实。”
1.2 举
有了名的概念,就需要表示出来,这就是举。
举,拟实体,告以名举彼实体。
用这个名,表示哪个实体,是拟实,是之谓举。然而,怎样举法?非用语言不可。 墨经有 言和名的关系,文字如下:
言: 出举也。 言也者,口态之出名者也,名犹画虎也。言,谓也,言,由名致也。
出举,是把那拟实的举 拿出来,怎样做呢?是要用 口态。
概念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大小,好像纸上画的老虎。
我脑子里虽然有个全老虎的印象,怎么才能令这个印象独立,不与其他混淆? 怎么才能让其他人懂?总要用口态发音说出。就是表示如此这般概念。所以说: 言,谓也。言,由名致也。
经说下,有是名也,然后谓之;无是名也,则无谓也。 这就是言由名致的道理。
1.3 辞
墨经没有专条解释 什么是辞,以意推补之,则单言谓之言,复言谓之辞。
凡一个辞总要包含两个以上的“名”。 “名”,在逻辑学中叫做名词(Term)。 辞在逻辑学中叫 命题,语句。
1.4 意
意,在墨经也没有专门解释,有一个可相发明。
墨经: 信,言合于意也。
经说:信, 必以其言之当也,使人视,诚得金。
这是说,意字,含忖度判断的意思,说那里一定有金,让人去看,果然得金,这就是 “言合于意”。
严格说,这个意,就是《论语》的 毋意毋必的 意思。
《经下》 别有一条云: 意未可知,说在可用过杵。意味正同。
《小取》 篇的 以辞抒意,自然是命题的形式表示所判断。
但是这个 意 字,与其是判断“Judgment”,不如说是 “臆说,Hypothesis”。
判断是说,这是真的,臆说是说:这接近真的。 墨经使用 意 这个字表示态度 谨慎。
1.5 说
说,所以明也
这个容易理解,说出来,别人可以听见,所以更明确一些,因此,以说出故。
1.6 故
故,应该是英语中Cause,指的是事物所以然之故,即原因也。 因果律为逻辑学第一要件,所以墨经第一条首释“故”字。
墨经:故,所得而后成也。
经说: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
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然,若见之成见也。
说文解字:
故,使为之也。加热能使水蒸气为气体,加冷有凝结为冰。 汽,得热而成,热是汽的原因。
以手推车,车动而前行,手的力是车行动的原因。
《经说》将原因分为总因分因两项,总因叫大故,分因是小故。例如:
眼见之物5个原因:
1,需要有眼睛;
2,需要有物体;
3,需要有光线反射;
4.需要没有遮挡物;
5,需要专心看。
五个原因齐全,所以能看见,是为大故,一定成见,所以说:有之必然。
《小取》篇说: 以说出故。出的就是这个“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