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测试时间评估法则:开发时间的 1/3 ~ 1/2。
适用范围:
1、不怎么复杂的功能,测试时间一般按照开发时间的 1/3 来评估。
2、稍微复杂一点的功能,测试时间一般按照开发时间的 1/2 来评估。
3、对于以上测试时间的评估,可依据实际项目中可能发生的测试风险,酌情再增加 20%。
比如,实际测试下来发现 BUG 很多,开发修复时间长,测试需要等待开发提测新版本;
比如实际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有变动,其他测试人员在不熟悉该项目的情况,测试时间就需要增加。
如果项目无法保证我们所评估的测试时间,上线时间已经固定无法变更,测试时间只能被压缩;
此时,测试人员需要提前预告风险,建议本次上线优先保证核心业务,或者让产品划分优先级,砍掉当前不必要的功能。
不能适用的范围:
功能测试时间评估法则适用于新版本的功能测试,不适用优化的功能即包含大量的回归测试,这需要根据开发提供的影响范围评估测试时间,这时开发和测试的投入时间不成正比。
比如开发改了一个接口参数,但影响范围很大,影响到后面的业务流程结果,需要全流程或半流程回归。这时评审时,测试需要根据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往往测试时间远超开发时间。
比如前端修改了一个公共组件,影响到几个或十几个页面,测试需要根据开发提供的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是否等价类抑或正交测试划定测试时间。
回归测试建议使用接口自动化+UI自动化,减少测试投入
标签:测试人员,功能测试,开发,时间,测试,评估 From: https://www.cnblogs.com/zhaoboyuanyuan/p/17415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