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出了我孱弱的语文水平。
“人上人”是一个比较难界定的概念,因为在我这里,它的意思更接近于“正常人”,指那些大致符合我们的预期,没有特别突出的缺点的人。所以,想清楚“哪些人不是正常人”,或是我想提的那些缺点是什么,就是解开谜团的第一步。(看起来像写烂的分析意义类的作文)
1. 乐趣比较低俗者不是人上人。
列举一些乐趣低俗的表现吧:梗小鬼,张口闭口不离数句网络烂梗,并且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刷,比如一看到“鸡”“机”的发音就想刷“只因”,并且自以为很幽默。
但是,有些人适时来一句“只因”反而显得很平易近人。
梗小鬼的这种行为,无疑是不懂分寸的。“不懂分寸”换句话说,就是被社会毒打得太少,不懂得自己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只能说,似乎人还是应该做到三思而后行。
我想,更重要的区别在于,梗小鬼只知道刷先辈,刷只因,无其它爱好、干货可说。有一句话说的好:高雅并非意味着把粗俗完全驱赶出生活,而是拥有在必要的时刻屏蔽粗俗的能力。梗小鬼不知幽默可以不粗俗,人际交流之间可以不止浅层幽默,想舔一个人也可不从这些烂俗的日常话题聊起,正如我不知道世上有比麦当劳好吃的餐厅。因此,如果不想当梗小鬼,就必须成为一个能够正向输出价值的人,脑子里也必须有干货。
人上人适时来一句“只因”,你会觉得他很平易近人。心理学里有一个“出丑效应”:全然完美的人会让人感到疏远,而有些无关大局的缺陷的人反而更受欢迎。人上人的“只因”,或许就是这种出丑效应的体现。背后隐藏的意思是:诶呀,“只因”这种烂梗是我们这些小丑才会玩的啦!
1EX1. 如何进行有效交流/何为“有趣”
一般来说,人们互相交流的内容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有明确目的性的,为了达成某一个目标而作的信息交换(分享有价值的信息),另一类就是有趣的事物或经历。
那,何为“有趣”呢?
好笑并不完全等于有趣,严谨来说,“好笑”应该是“有趣”的一个子集。
恋爱中的人或是有共同话题者在沟通中会觉得对方的经历很有趣,即使这些经历在一般意义上并不具有喜剧效果或戏剧性(换句话说,写成小说能把人看睡着)。这些经历的特点是,切合对方的好奇点,能够满足对方想要了解什么的渴望(比如说他跟我介绍麦当劳的新品)。“在,拆摄像头”是另外一种,有趣之处在于对方可能有类似的经历。
如果不知道对方的兴趣点在那里,也不能提出有价值的观点,那只能对牛弹琴或是诉诸于更普适性的“好笑”了。我听说过,好笑大概有以下几类:(屎尿屁或是嘲笑弱势群体不算的话)一是对高高在上,正确的东西的解构,例如简中网上大家都在玩的所谓地狱笑话(天天911科比肯尼迪小男孩),以及各种小丑贴和小丑行为(挑战了自丑不要外扬的观念)。二是将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或用一种新的角度来解释我们司空见惯的东西,给人意外之感,比如反串钓鱼。一般来说,联系的一端常常是特定的“梗”(其实梗的范围很广泛,比如我永远做不完语文作业也是班级小范围内的一个梗)。
需要注意的是,在交流中需要估计对方的接受程度和喜爱程度。所以用“好笑”的东西打开话题还是很困难的。
总之,非必要不与没有共同话题的陌生人交流,或是说,不要为了刻意和一个人拉近距离而交流,不要做舔狗(不仅指男女关系,还指,想攀附上大佬)。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认为谈恋爱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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