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规约-常量定义
定义常量
一、在 long 或者 Long 赋值时,数值后使用大写字母 L,不能是小写字母 l,小写容易跟数字混淆,造成误解。
说明:Long a = 2l; 写的是数字的 21,还是 Long 型的 2?
二、不允许任何魔法值(即未经预先定义的常量)直接出现在代码中。
反例:
// 本例中,开发者 A 定义了缓存的 key,然后开发者 B 使用缓存时少了下划线,即 key 是"Id#taobao"+tradeId,导致出现故障
String key = "Id#taobao_" + 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复用常量
一、如果变量值仅在一个固定范围内变化用 enum 类型来定义。
说明:如果存在名称之外的延伸属性应使用 enum 类型,下面正例中的数字就是延伸信息,表示一年中的第几个季节。
正例:
public enum SeasonEnum {
SPRING(1), SUMMER(2), AUTUMN(3), WINTER(4);
private int seq;
SeasonEnum(int seq) {
this.seq = seq;
}
public int getSeq() {
return seq;
}
}
二、不要使用一个常量类维护所有常量,要按常量功能进行归类,分开维护。
说明:大而全的常量类,杂乱无章,使用查找功能才能定位到修改的常量,不利于理解,也不利于维护。
正例:缓存相关常量放在类 CacheConsts 下;系统配置相关常量放在类SystemConfigConsts 下。
三、常量的复用层次有五层:跨应用共享常量、应用内共享常量、子工程内共享常量、包内共享常量、类内共享常量。
1) 跨应用共享常量:放置在二方库中,通常是 client.jar 中的 constant 目录下。
2) 应用内共享常量:放置在自己的应用库中,通常是子模块中的 constant 目录下。
反例:易懂变量也要统一定义成应用内共享常量,两位工程师在两个类中分别定义了“YES”的变量:
类 A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es";
类 B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
A.YES.equals(B.YES),预期是 true,但实际返回为 false,导致线上问题。
3) 子工程内部共享常量:即在当前子工程的 constant 目录下。
4) 包内共享常量:即在当前包下单独的 constant 目录下。
5) 类内共享常量:直接在类内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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